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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郴政发[2007]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严重自然灾害。我市是全省三个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地质构造复杂,与地震活动有关的断裂带众多。1998年以来,我市的地震已占到湖南省地震目录的40%,地震活动趋于活跃。目前,我市已有相当长的时期未发生破坏性地震,根据地震活动特征和地震能量积累与释放的一般规律分析,发生中强地震的潜在危险正在逐渐增大,形势严峻。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还不完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还处于较低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淡薄;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不健全;地震台站偏少;应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许多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没有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没有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以及进行抗震设防;群测群防和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等专项工作尚未开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县(市)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市城市规划区力争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先进水平;全市要消除地震监测盲区,消除不按抗震设防要求设防的工程;消除地震应急体系不完备的县(市、区)。要实现上述目标,我市防震减灾必须努力实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必须实行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助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必须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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