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
(郴政发[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不断壮大和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企业上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是扩大规模,加快发展,提高运行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是筹集社会资金再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构筑发展平台,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搞好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眼界,破除不愿上、不敢上、怕付成本、怕受监督、小富即安的陈旧观念,抓住当前国家发展资本市场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资源,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优化政策环境,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步伐
(一)明确企业上市工作目标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强化服务,努力形成“培养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核准发行一批”的上市批次推进格局,力争每年实现1至2家左右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争取到2010年底全市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家,境外上市公司1家,从资本市场筹资(含上市公司再融资)25亿元以上。
(二)市政府成立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证券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
(三)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挑选和培育一批符合省、市产业发展方向、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建立拟上市企业资源库。要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尚未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要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引导和推进企业按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改制。对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要指导其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做强做大主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按照资本市场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夯实上市基础,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进入上市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