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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决定

  三、挖掘文化内涵,建设旅游文化精品景区

  (一)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品牌。深刻把握湘南地域历史文脉,加快民俗文化和地方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提高旅游景区文化品位。着力挖掘和弘扬神农文化、福地文化、寿佛文化、清廉文化、女排拼搏文化、昆曲文化、古民居建筑文化、红色文化和矿物晶体奇石文化,创建文化知名品牌。充分利用这些文化品牌和各种文物古迹、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文化园,建设一批具有湘南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基地和民俗文化生态旅游村(镇)。(二)创作一批文化旅游作品。深入挖掘昆曲、苏仙传说、嘉禾民歌、宜章夜故事、汝城香火龙、桂阳碗灯舞、临武傩戏、瑶族文化等郴州民族民俗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精心创作体现郴州文化底蕴、展现郴州地域风情、提升郴州对外形象的精品文艺节目。鼓励和支持创办旅游文化企业,推出一批以民俗风情、民族歌舞、地方文化为特色的旅游表演项目。精心创作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文艺作品。出版一批文化书籍,出刊一批摄影、书法、绘画作品,拍摄一批反映郴州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创作一批经典歌曲,形成作家写郴州、摄影家拍郴州、书法家摹郴州、画家画郴州、表演家演郴州、歌唱家唱郴州、众人颂郴州的浓厚旅游文化氛围。

  (三)开发一批文化旅游商品。把旅游商品开发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内容,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从事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努力提高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在旅游经济中的比重。着力建设矿物晶体奇石博物馆、金银饰品交易中心、文物古玩和土特产品一条街等较大规模的旅游购物场所,重点展示具有郴州地域特色的矿物标本、矿物晶体、奇花异石、竹木工艺品、金银饰品、土特产等,形成全市旅游商品展销网络。各旅游区(点)要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建设一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游购物场所。

  四、加强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创造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条件

  (一)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大旅游交通建设投入,提升技术等级,优先考虑通达重点旅游区的道路建设,加快形成旅游的大交通网络。重点加快建设和改造市中心城区道路、通往主要旅游景区的省际市际旅游交通干线,完善道路、码头、停车场、给排水、公厕、垃圾及污水处理、供电、通讯、消防、游客中心、安全防护等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健全旅游客运线路,开通郴州一武汉、郴州一广州一香港旅游专列和客运快巴,开通市内各大旅游区之间的旅游专线车,提高旅游目的地的可进入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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