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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通知


  4.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持抓好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灾后重建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市直机关作风活动,积极参加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践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6.积极参与市委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报告省委、省纪委和市委书记。主持抓好资兴市委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资兴市的县处 级领导干部和资兴市所辖乡镇、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认真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7.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时向省委和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人2008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8.带头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廖跃贵

  对全市组织、机构编制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市委组织部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长(主任)和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反腐倡廉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分管系统市直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定期研究部署和监督检查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分管单位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部门业务工作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部门业务工作二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牵头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按程序征求纪委对拟提拔干部廉政方面的意见,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问题。

  3.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

  4.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克服浮躁情绪,正确对待个人职务升迁,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函询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末位表态发言”等制度执行情况,认真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

  6.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

  7.抓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8.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灾后重建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市直机关作风活动,积极参加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带头践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督促县级以上党委(党组)增开一次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9.积极参与市委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报告省委、省纪委和市委书记。有重点地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1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时向省委和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人2008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11.带头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市委常委、郴州军分区政委 魏永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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