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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郴办发[2008]9号)


  为全面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8〕4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农业实用技术、农民转移就业、农村政策法规、农民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目标任务

  2008年,全市培训农民60万人次,90%的村组干部、农村党员、专业户、科技户、示范户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训,60%的青壮年农民掌握1-2项实用新技术。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8万人。到2010年,全市完成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

  列入“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农村建设的600个创建示范村,要率先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做到农民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制度、有阵地、有经费;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率100%、劳动力培训率100%、“绿色证书”100%、科技入户率100%和45岁以下的村级班子成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三、职责分工

  1.市农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经费安排意见;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教材建设和培训阵地建设;进行农民素质教育培训情况综合,把农民素质教育列入全市农村工作进行督办和年度考核;重点抽查市直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的工作制度、培训计划、专项经费落实情况,培训效果、证书认定情况,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培训阵地建设情况;总结推介先进经验,考核表彰先进单位。

  2.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和学历培训,由市教育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依托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嫁接大中专院校,加强学历证书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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