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
(郴办发[2008]10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08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0日
2008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打基础、创环境”为主题,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强资源节约及生态环境保护、注重改善民生及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评内容
按照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的要求,主要考核评价内容为:1.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2.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情况;3.人民生活改善情况;4.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满意程度;5.部分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
三、考评办法
(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情况的考评,以统计指标考核的方式实施
考评指标数据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统计。各县市区统计局按规定及时上报各项指标数据,市直有关部门按时提供各县市区的相关指标数据。经济增长、经济结构、扩大内需、工业发展、农业产业化、人民生活等方面以及统计部门实施调查统计的有关指标数据,均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城镇化水平方面的相关指标数据,以公安部门和统计部门调查统计并经评估认定的数据为依据;财政税收方面的指标数据,由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对外贸易、招商引资方面的指标数据,由市商务局和市招商局提供;居民储蓄存款方面的指标数据由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提供;旅游业、人力资源、科技创新、教育和卫生、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环境保护、农户住房统保、矿产资源管理、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指标数据,均由市直有关部门提供。统计部门对市直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依法进行核查和评估认定,发现有问题的数据,应要求有关部门予以核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