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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通知

  5.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市直机关作风和市直单位重要岗位活动,主持召开一次以加强党性修养为主题的资兴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践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6.积极参与市委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报告省委、省纪委和市委书记。主持抓好资兴市委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资兴市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和资兴市所辖乡镇、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认真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7.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时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人2009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8.带头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廖跃贵

  对全市组织、机构编制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市委组织部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长(主任)和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反腐倡廉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分管系统市直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定期研究部署和监督检查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分管单位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部门业务工作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牵头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按程序征求纪委对拟提拔干部廉政方面的意见,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问题。

  3.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

  4.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克服浮躁情绪,正确对待个人职务升迁,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抓好《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实行三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等党内监督制度的实施和专项检查,认真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

  6.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

  7.抓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8.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民主评议市直机关作风和市直单位重要岗位活动,积极参加以加强党性修养为主题的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践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9.积极参与市委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报告省委、省纪委和市委书记。有重点地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1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时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本人2009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11.带头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市政府副市长 王贤国

  对全市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正职及其他成员的反腐倡廉建设分别负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分管系统市直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定期研究部署和监督检查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督促分管单位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部门业务工作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牵头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两个创建”活动,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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