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对货运车辆的生产、改装、销售情况进行检查。由市发改委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质监、农机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区域内生产、改装、销售货运车辆(含变型拖拉机)的各环节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查处销售未获国家许可、不符合法定车型和不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改装的车辆。

  (四)对物流、配载、货源企业进行检查。由交通部门牵头,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参与,对全市物流、配载、货源企业进行检查,实施源头管理。

  (五)实行路面执法区域联动。由市交通部门与临近市交通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在两市交界的312国道、338省道及其附近区域开展路面执法。

  (六)重要路段开展路面执法。在市治超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下,分别由江阴、宜兴市交通、公安部门牵头,其他市、区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开展针对江阴越江通道、宜兴省际通道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落实专项整治的专门机构,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路面执法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专项整治的活动效果。

  (二)坚持规范执法。交通、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规定的程序、文书和要求开展治超执法,不得出现重责轻罚、轻责重罚、以罚代管、重罚轻管等现象。在有必要采取强制或留置车辆的情况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注意维稳保安。加大治超执法力度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在执法过程中,既要讲究原则,又要灵活运用,务求稳打稳扎、稳步推进;既提高治超工作成效,又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和整体工作形势平稳。要把维稳保安的责任和治超工作职责,一并部署落实到各基层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身上,坚决防止违法乱纪的现象和“三乱”事件发生。

  (四)建立长效机制。处理好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的关系,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尽快形成治超工作强大声势和氛围的同时,各地要认真研究治超工作的规律,努力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搜集整理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整治成效、工作经验,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