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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科计[2007]130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保障“十一五”省科技规划的顺利实施,省科技厅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组织实施“十一五”省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遵照执行,并按《意见》的精神,积极推动本部门、本地方科技计划管理的改革。
  附件: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00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促进自主创新,落实《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省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目标,以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为重点,按照建设“诚信科技”的要求,积极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专家遴选制度,推进网上评审,强化过程监督,完善决策程序,逐步建立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咨询和立项决策相分离的机制,建设公开、公正、规范和高效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二、主要措施
  1、建立统一的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省科技计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构建网上科技计划管理“一站式”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的网上运作和管理,不断提高科技计划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完善咨询专家数据库,增强管理功能,逐步建立高层次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和科技管理专家库,力争入库专家总数达到1.5万名以上,基本满足各类计划评审的需要。
  2、建立咨询专家随机遴选制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咨询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在省高技术研究计划项目评审试行随机遴选专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尽快在各类计划中全面施行。专家遴选在专项计划主管处室确定评审分组,提出评审专家数量、专业类别、回避单位等要求后,由计划处会监察室为主实施,专项计划主管处室参与,随机抽取并按评审需要的2倍选择确定。专家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做更换,确需调整的,按程序重新抽取。评审专家的通知,由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相关人员必须签订严格的保密责任书,并实行违规追究与惩罚制度。专项计划评审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轮换制度,每年各计划咨询专家的轮换比例不低于25%,咨询专家不得连续3年参加同一省专项计划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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