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津安办字〔2009〕43号)
各区县、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元旦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2010年是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阶段目标的关键的一年,做好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并要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扎扎实实做好元旦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节日期间连续施工和生产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
一是要加强交通运输监管。针对“两节” 前后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监督检查。认真制定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
二是认真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地铁、码头、机场、酒吧、学校、旅游景点、网吧等人员密集和商贸服务场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