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贵州省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配送体系项目核准和做好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商发〔2009〕154号)
各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财建[2009]430号)、《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商建发[2009]419号)要求,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
贵州省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黔商发[2009]128号),要求各地审核推荐配送体系项目。现将项目核准和做好验收等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12月15日,省商务厅、财政厅在贵阳组织召开贵州省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配送体系项目评审会,同意各地审核上报的9个配送体系项目列为贵州省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配送体系项目(详见附件1)。各地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内容抓紧建设,实事求是地确保建设质量,力争年内完工并于2010年1月20日前完成验收。没有完工验收的项目要作出专项说明报告省商务厅、财政厅。
二、经研究,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配送体系项目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地商务局、财政局组织验收,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抽查。
(一)、验收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
2、坚持实地核查,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3、科学评估,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验收依据
1、《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财建[2009]430号)
2、《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商建发[2009]419号);
3、《
贵州省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黔商发[2009]128号);
(三)、验收范围
经省商务厅、财政厅核准并符合验收要求的贵州省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配送体系项目。
(四)、验收程序及时间要求
1、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配送体系项目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审计,资料准备齐全后,项目单位向本地市州地商务局提出验收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