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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再次提醒加强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施工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再次提醒加强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施工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
(穗建质[2009]1625号 2009年12月30日)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12月28日下午,深圳宝安区一工地发生塔吊吊臂断裂坍塌事故,死亡5人,重伤1人。连同12.4东莞事故,今年12月份我省连续发生2起塔吊恶性事故,各单位应引起特别重视,及时吸取血的教训,以高度警惕落实相关监管工作。为确保所属工地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的使用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业立即对各自使用的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性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设备的制造许可、产品合格的相关材料,设备安装、验收、日常维修保养等法定程序是否完善,相关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各项目部针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制订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等。

  二、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施工企业全面检查正在使用的建筑起重设备,特别要严格监管起重设备安装、加节顶升、拆卸等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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