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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09年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1.继续加大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力度。认真落实“门前院后五包五不准责任制”,严格规范户外广告、门楣牌匾,加强建筑业管理,着力推进城市长效化和精细化管理。突出抓好违法违章建筑治理,实施违法违章监控进社区工作。建立起“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分片管理”的快速反应和长效机制,消除监控盲目,从源头上加大治理力度。

  2.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狠抓现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做到责任到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继续抓好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城管环卫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4.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加强物业维护费的收取,规范服务内容和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及时组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项目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运行机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优化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不断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行多元投资。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出台奖优罚劣办法,坚决杜绝各种滥收费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科学规划,确保建设效果。对所有建设项目要坚持规划先行,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规划设计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四)完善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保障措施,对施工组织、工程建设队伍选定、工程质量监督、工期保证等各个环节,分别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五)密切配合,加强通力协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中密切配合,相互补台,形成整体合力,保证城镇建设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六)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HT]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大局意识,全力支持推进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为城镇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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