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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09年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年内,全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5.58亿元,其中:由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区泉山南路、兴和西路、市府东街北段建成通车,完成投资800万元;集宁区政府组织实施20条道路、8座桥梁,完成投资5.3亿元;察哈尔工业园区新建四条主干道、六条次干道和支路(总长22.45公里),完成投资2.0亿元。其它旗县市计划完成投资8.2亿元。

  2.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

  借助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机遇,各地积极争取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年内,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11座(除集宁区外的十个旗县市和察哈尔工业园区),计划完成投资约4.28亿元。全市新建续建垃圾处理厂11座(每旗县一座),完成投资约1.294亿元。

  3.便道硬化、背街小巷治理工程

  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全市第五届“两个文明现场会”在察右前旗、兴和县召开为契机,各地继续加大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工程建设力度,年内,凡是旧城改造完毕区域的背街小巷为重点进行硬化,并辅以给排水管道和架设路灯,近期工程以改造人口密集的旧城区的背街小巷年内全部硬化。全市计划完成便道硬化87.54万㎡,治理小街背巷108条,美化、亮化计划完成投资9604万元,其中:中心城区计划完成投资950万元,察右前旗计划完成投资1200万元,兴和县计划完成投资2700万元。

  4.绿化建设工程

  年内,中心城区和各地县府所在地城市出入口要作为绿化重点进行建设。全市新建和改建的道路绿化在2008年绿化覆盖率23.7%的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25.7%。城市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安排建设资金,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于绿化工程未验收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集中供热工程

  年内,全市在保证供热质量和供热稳定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尽快启动2×3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扩大城镇集中供热面积,逐步取缔小锅炉和单体供热锅炉,各旗县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到50%,中心城区提高到75%。全市供热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6162万元,其中:丰镇市8400万元,中心城区5042万元。认真做好我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工作,确保今年8月份如期出台实施。

  6.中心城区供水、供气、燃气工程

  年内,中心城区计划投资4188万元,完成新区二期水厂建设、桥西水源地开发、工业园区配水线配套、新区二期输水干线移位改造、老城区配水设施改造以及城郊结合部供水管网铺设和入户工程,此工程项目由集宁区政府负责实施。2009年,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新区水源地及配水厂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政府投资16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3400万元,国债资金3000万元,建设期为2年。新增10路公交车,更换1路、2路公交车。集宁区计划投资2000万元实施燃气工程,年底新增燃气用户2000余户,重点接入航天新元小区、景泰小区、人杰源小区等12个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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