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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要任务及目标: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对基金征缴和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严格落实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广大群众。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审计局、纠风办参加。

  三、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

  主要任务及目标: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规范,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监管,规范运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审计局、纠风办参加。

  四、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

  主要任务及目标:强化对各类救灾救济、扶贫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

  责任部门:市扶贫办、民政局牵头,市审计局、财政局、纠风办参加。

  五、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主要任务及目标: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牧民工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纠风办参加。

  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任务及目标: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全程监督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措施。加强医药价格监管,纠正和制止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推进医院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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