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规范,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监管、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3、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督促各地强化对各类救灾救济、扶贫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预警、处置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全过程的监管;强化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防范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四是确保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措施的落实
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同时,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通道畅通和通行费免缴政策落实,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刁难。
五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