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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

  (3)省(区、市)矿业权实地核查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巡查等方面的原始记录(纸质版1份);
  (4)省(区、市)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验收方面的文件通知、验收意见和相关原始记录(纸质版1份);
  (5)省(区、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报告(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
  (6)省(区、市)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数据库(电子版1份);
  (7)省(区、市)矿业权分布图(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8)省(区、市)矿业权分布与矿产资源分布综合图(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9)全省(区、市)单个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电子版1份)。
  2.数据检查验收
  对各省提交的矿业权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进行检查。检查方法分为计算机自动检查与人工抽查。
  计算机自动检查主要对成果数据逻辑一致性、完整性、正确性等通过软件进行100%检查。
  人工抽查主要进行纸质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对比检查、空间实体数据是否有缺失、空间实体压盖、图式表达准确性、完整性、图面结构合理等方面检查。抽查比例:矿业权个数0~400个抽查10%,400~1500个抽查7%,1500~3000个抽查5%,3000个以上抽查3%。
  3.成果审查
  验收委员会听取省(区、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与成果汇报、查阅部分原始管理资料和记录、查阅部分成果资料,听取数据验收组的情况报告和意见,经质疑讨论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的重点是各省的组织实施程序、技术要求、测区成果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得当并切实执行,汇总的成果是否合理完善等;数据成果内容是否全面、格式是否规范。
  五、全国验收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组织完成全国汇总后,由国土资源部组织进行全国验收。具体验收要求同部级验收。

  附件:
××测区(县、市)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
验收意见书

  承 担 单 位:
  任务委托单位:
  组织验收单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日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制定

  验收委员会意见

报告名称:

提交单位:

验收意见主要内容:

一、概况

组织验收单位、报告名称、测区地理位置、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主要方式和活动;

二、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

包括实地核查的探矿权数、采矿权数,其中进行实测的矿业权数;利用的首级控制点数,本次实地核查加密的控制点、高程点、经换算利用的三角点和引入矿区的控制点数;埋设的拐点桩数、单个矿业权基本成果数量,发现的问题数量,已经处理的问题数量等。

三、成果评价

1.实地核查的技术路线、方法和要求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要求;

2.提交的成果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善,是否符合要求;

3.原始资料查阅和野外抽查情况,成果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数据成果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

4.实地核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和实地核查综合分析是否到位;

6.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恰当、有效果;

7.组织实施措施是否得当。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如实提出实地核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有比较严重问题的要提出补课、整改意见或建议。

五、结论

成果评价的主要要点和最终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验收委员会主任:(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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