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命名眉山市旭光小区等小区为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的通知
(川建景园发[2009]475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市生态质量的健康发展,我省各城市以创“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展“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省建设厅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四川省园林式居住小区标准》,在审阅资料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进行认真考核,眉山旭光小区等14家单位达到《四川省园林式居住小区标准》。经研究,决定命名为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
附件:眉山市旭光小区等14家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名单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眉山市旭光小区等14家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名单
1、眉山市旭光小区
2、眉山市绿岛华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