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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第七条 取消使用诚信经营手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再使用《诚信经营手册》;企业申请资质等级时,也不再提交《诚信经营手册》。

  第八条 资质审查审批

  (一)资质公示。省建设厅对受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资料,依法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核心信息和审查结果,在“四川省建设厅”门户网站(www.scjs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公示期间,有关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陈述意见或提交补充材料,予以补证。陈述意见和补证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个人反映情况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

  2、公示期间,省建设厅根据实际情况,对有举报或有异议的企业组织实地核查。

  (二)资质公告。公示期满,省建设厅依法对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在“四川省建设厅”门户网站(www.scjst.gov.cn)进行通告。

  (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对申请许可事项未被核准的,有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资质证书管理

  (一) 资质证书编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采用全国统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1、证书编号由4部分组成,例如:CYLZ·川·0006·贰。⑴ CYLZ: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简称“城园绿证”)的拼音缩写;⑵川:四川省的汉字简称;⑶0006:证书流水号,按顺序编排,共四位数,每个企业证书号是唯一的,如企业因故发生资质变化(升级、降级、注销、撤销)原号码作废;⑷贰:资质等级,分别以壹、贰、叁大写汉字表示。

  2、本规程之前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沿用原有编号,待资质证书延续或名称、级别变更换证时,再按上述新的规定编排。

  3、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分为一正五副,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资质证书领取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在通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开始发放(法定节假日除外)。企业经办人凭《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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