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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厅省国税局关于建立科技税收政策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

  科技局联系人:     电话:           国税局联系人:    电话:

  附件3:
江苏省科技税收政策
重点联系企业登记表

  企 业 名 称: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9年3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成立时间: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间:         
  2.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单选,打√):
  国有经济  集体经济  股份合作经济
  股份经济  私营经济  外商独资  外商合资
  3.所属行业:
  (1)国民经济行业(单选,打√):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地质勘探业、水利管理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软件业          其他行业
  (2)主要技术领域(单选,打√):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其它技术领域
  4.国家或省级创新型企业(打√):
  国家级   省级  其他
  5.承担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情况
  是否承担:  是     否
  如果是,项目名称:                        
  项目起始时间和完成情况:                    
  6.企业设立独立研发机构情况(单选,打√)
  是否设立: 是     否
  如果是,研发机构被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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