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促进就业、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道路畅通、环境治理、河塘清淤等方面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发展战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实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城镇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力实现自我就业等方面的情况。
(三)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情况。
(四)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负债,加快合格学校建设,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和中小学校舍改造安全工程,保障城乡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发展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推进教育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情况。
(五)继续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重点中医院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情况。
(六)着力推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发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建设和管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区文化活动,湖湘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七)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解机制,加强信访工作,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和非法金融活动,打击传销,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八)全面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开展国防教育,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双拥共建活动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