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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岳阳军分区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市爱卫办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一名副书记兼任副主任,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各区要参照市模式,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推进整体联动。

  优化执法环境。对重要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对重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管理。对屡教不改、抗拒执法者,依法依规处理。

  建立干部下社区劝导制度。市直各机关单位、市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安排干部下责任区开展文明卫生劝导工作,形成四级劝导网络,指导、督促搞好门前管理“十不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教育,为城市执法管理当好坚强后盾。开展“机关单位周末大扫除”活动,积极推进城市卫生联创联建。市、区两级要把干部下社区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考核内容。

  推行市级领导联系社区、城管部门包街道管理制度。市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城市管理联系社区工作,定期调查研究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城市管理。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班子成员要分别包干负责一条街道的亮化、绿化、净化、硬化和有序化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市民文明卫生素质教育。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卫生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办好城市管理专栏,定期采播对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养有益的节目。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课外活动和劳动实践中安排城市管理教育内容,培养中小学生文明卫生习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开展文明市民、文明社区、文明街道评比竞赛活动,对优胜单位、家庭或个人挂牌公示或通报表扬。

  加强舆论监督。开辟建言和监督渠道,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开放城管”零距离沟通、零距离服务。对城市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要及时曝光,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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