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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理顺市中心城区卫生监督体制。推行市、区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员定岗、定责、包街、包巷、包店制度。卫生部门负责统一全市“五小”行业卫生标准,按照统一受理、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办理卫生许可。

  加强日常卫生检查。推行餐饮卫生公示制度,对卫生许可现场审核、人员体检、检测费给予优惠。市、区工商部门在卫生前置审批完成的基础上,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取缔未取得合法证照的“五小”行业单位和违章搭建、流动占道的“五小”行业经营摊点。满足基本经营条件的“五小”行业单位,指定经营区域。

  (六)突出市场管理。

  由商务部门牵头,城管、规划、工商等部门配合。

  按照属地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升档次、堵疏结合原则,完善市场体系。

  整顿取缔一批不规范市场。对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交通的路边集贸市场、预制构件市场、竹木市场、石灰市场、摩托车修理交易市场、旧货市场、洗车市场、马路市场等,实行整顿、规范或取缔。

  新建和改造一批农贸市场。在市中心城区人口稠密、市场不足的地域新建10个农贸市场,对硬件设施未达标的农贸市场加快升级改造。

  规范夜市市场。对夜市市场按照“主要街道坚决取缔、次要街道严格控制、定点街道重点规范、引导区大力发展”的思路,建立严管区、控制区、规范区、发展区四类管理区域。

  (七)突出交通秩序管理。

  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城管、规划、交通、运管等部门配合。

  加快社会停车场建设。制定《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与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加快出租货运车辆停车场建设,解决出租货运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规范人行道机动车辆停靠。完善人行道临时停车标志、标线设置。对不符合停车条件的人行道设置统一隔离桩,禁止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对符合停车条件、不影响畅通的人行道,按照从严控制、限量设置的原则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落实机关单位、中小门店停车责任承包管理。建立城管、交通、交警、运管等部门联合办公机制,设立整治管理中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严格处罚。

  规范非机动车辆停靠。加强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人行道上的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停放秩序管理,做到划线、分类、有序停放。在金鹗路、南湖大道、东茅岭路设置非机动车辆停靠护栏试点,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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