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渣土密闭运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中心城区渣土密闭运输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岳阳市中心城区渣土密闭运输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渣土、建筑垃圾和粉末建筑材料的运输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控制扬尘、大气污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意见》(岳政发〔2009〕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渣土、建筑垃圾、粉末建筑材料(以下统称“渣土”),均实行密闭运输。
二、工作目标
对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改装,建立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市场准入制度,推行渣土密闭化运输,逐步解决超高、超载、撒落等渣土运输污染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撒落、扬尘污染,降低环境维护成本,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运输管理。制定和完善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办法,明确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规范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时间、消纳场地管理要求和进出道路场地洁净措施;严格实行经营性渣土运输许可证管理,总量控制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企业;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场地消纳,最大限度减少渣土运输污染。
(二)推行车辆改装。对市中心城区现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引导、组织运输单位和个体运输车主到符合规定的车辆改装厂安装密闭机械装置。对符合改装条件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密闭化改装,不具备改装条件的督促停止在市中心城区使用。同时,依据车辆改装技术标准,组织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论证,选择改装质量可靠、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进行改装,保证改装车辆经济实用、装卸方便、使用安全。督促车辆改装企业对已改装车辆搞好售后服务,对改装质量问题及时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