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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度岳阳市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度岳阳市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9]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度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2009年度岳阳市关爱女孩综合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8〕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度湖南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8号),有效治理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决定2009年继续集中开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由各级领导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氛围。

  (三)依法从严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省要求,2009年卫生部门要牵头侦破5例以上“两非”典型案件,药监部门要侦破2例以上非法销售“两非”药品案件。

  (四)遏制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将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到1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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