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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的通知
(吉建行〔2009〕8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

  经国家统计局同意,住房和建设部继续执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快速调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二、调查范围:全国具有特级和一级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各类企业。

  三、报送要求:《快速调查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快速调查制度》为月度快报,报送时间为月后22日前(节假日不顺延)。

  四、《快速调查表》由企业在网上直接完成填报。的填报均由企业在网上直接完成。企业可直接登录住房和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urd.gov.cn)→“行业统计”→“建筑业统计”→“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数据。

  五、为保护建筑业企业的商业秘密,报送系统对特级、一级企业(含上市公司)所填报数据,均进行了安全技术处理。建筑企业除自身数据外,相互之间不能横向查阅。各级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查阅所管理企业的数据。

  六、依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快速调查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组成部分,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组织落实好报表填报工作,确保按时上报。

  报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也可以直接与住房和建设部计划与外事司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快速调查制度》工作联系人:陆健

  联系电话:010-58933771

  省住房和建设厅行业发展处联系人:张艳春

  联系电话:82752536

  附件: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略)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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