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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关于全力应对灾害性严寒气温确保供热质量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供热办要全面做好辖区内供热企业的供热安全监管工作,对供热设施陈旧老化、供热投诉量较大的重点供热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消除供热安全隐患,确保供热安全。

  四、加强供热设施巡检巡查和测温工作。各供热企业要安排好供热设施巡检巡查和测温工作,重点做好超期服役供热设备、供热管网的监护运行。要准确及时掌握供热生产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供热故障。发生供热故障,影响居民用热的,要在第一时间通知热用户,迅速组织抢修抢险工作。重大事故要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五、全面做好备用临时热源的登记备用工作。各区供热办要对辖区内具备启动能力的闲置热源进行全面登记,做好备用热源,必要的情况下,要迅速启动备用热源,确保供热质量。列入备用热源的供热企业、产权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政府指令,提供闲置供热设施。

  六、全面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各区、县(市)供热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人员在岗,要备好备足抢修抢险工器具和供热应急抢险备品、备件、特种车辆等物资。接到应急抢险救援指令后,要在1小时内集结抢险人员并到达指定抢险救援现场实施抢险,切实做到反应迅速、组织得力、措施得当、处理及时。

  七、进一步强化供热属地化管理职责。各区、县(市)供热办要定期向各区、县(市)主要领导报告供热工作,切实做好辖区内供热企业的监管工作,全面发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供热监管主体作用。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组、义务监督员要按照每个小区有人管,每个热源有人看的原则,死看死守,确保供热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热质量达标。要全方位地接待居民投诉和处理工作,及时解决好各种渠道反映的供热问题,及时深入现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冷暖问题。

  八、强化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区、县(市)供热办、各供热企业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我市灾害性气温期间我市供热战线人员做出的努力和辛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共渡难关,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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