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为便于各区、县(市)和各部门、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元旦、冰雪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冰雪节。1月5日,放假公休1天。
三、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四、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