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松木质材料检疫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林业[2008]30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林牧渔业、农林)局:
今年1月以来,我国南方遭受了历史罕见的低温和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在灾后修复过程中,大量松木质电缆盘、包装材料调入灾区,极大的增加了松材线虫病传播扩散的隐患,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紧急通知》(林发明电[2008]29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冰雪灾后松木质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林防总[2008]14号)的要求,切实抓好对松木质材料的检疫监管工作,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我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松木质材料检疫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此次雪灾,对南方输电线路造成了极大破坏,为及时抢修被冰雪灾害损失的输电线路,大量木质电缆盘、包装材料被调入灾区,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松材线虫病随松木电缆盘、包装材料扩散蔓延的风险。通过检查,确保符合检疫要求的物质快速调运;坚决打击违规收购、加工、利用松木的行为;加强松木检疫监管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增强社会各界对松材线虫病的关注程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杜绝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人为传播。
二、检查区域
(一)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
(二)有可能加工、利用松木的木材加工厂、电缆厂等所在县(市、区)。
三、检查内容
(一)松木源头检疫监管检查。松木采伐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松木流向及除害处理情况;松木采伐数量与除害处理数量是否相符等。
(二)松木加工、利用企业检疫监管检查。重点检查: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内的木材加工、利用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收购、加工、利用松木的行为;检查当地以电缆生产厂为主的木材利用企业有无违规利用松木作电缆盘、包装箱等。
(三)松木安全利用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松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对《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利用承诺书》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当地森防检疫、资源林政、森林公安等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以及木材加工企业和生产利用电缆盘、木质包装箱的企业进行检查。
(二)抽查。我局和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分别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县(市、区)的松木检疫监管工作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