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增加东海县2008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的批复
(苏林政[2008]11号)
连云港市林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追加林木采伐限额的请示》(连林发[2008]11号)文悉。鉴于东海县今年新农村建设、河道疏浚、土地复垦、农村电网改造以及10条公路拓宽等工程建设需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贯彻实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给东海县增加2008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指标9000立方米(其中,主伐7000立方米、其他采伐200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