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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南京市六合区灵岩山林场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批复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南京市六合区灵岩山林场
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批复
(苏林政[2008]13号)


南京市农林局:
  你局《关于六合区灵岩山林场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请示》(宁农政字 [2008]37号)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六合区灵岩山林占用本场林地修建森林防火通道。
  二、建设地点和规模:新建森林防火通道位于灵岩山林场Ⅲ林班12小班,长12米、宽4.5米。共计占用林地0.5333公顷。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确定的范围组织施工,建设中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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