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南京市六合区灵岩山林场
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批复
(苏林政[2008]13号)
南京市农林局:
你局《关于六合区灵岩山林场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占用林地的请示》(宁农政字 [2008]37号)收悉,根据《
森林法》、《
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六合区灵岩山林占用本场林地修建森林防火通道。
二、建设地点和规模:新建森林防火通道位于灵岩山林场Ⅲ林班12小班,长12米、宽4.5米。共计占用林地0.5333公顷。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确定的范围组织施工,建设中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