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
(豫政〔2010〕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我省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一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扎实推进职业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职业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结构得到优化,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显增强,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目前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职业教育攻坚任务仍很艰巨。为加快职业教育攻坚步伐,确保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促进中原崛起的战略举措,是实现我省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措施,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选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重点,破解难点,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
2.推动公办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办学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支持公办职业院校吸收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合作办学。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妥善处理改制院校教职工待遇问题。在公办职业院校改制重组过程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对民办职业院校在政策上要与公办院校一视同仁。民间资本独立举办或参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改制且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政府可给予划拨土地等优惠政策。对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民办职业院校给予重点扶持。对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应给予奖励和表彰。力争到2012年,民办职业院校招生占全省职业院校招生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4.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按照“市场运作、龙头带动、城乡联姻、校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规模,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向紧密型、集约化方向发展。推动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重点学校集中,支持办学水平高、效益好的职业院校对薄弱职业院校进行兼并、重组,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做大做强。2010年,选择一些条件相对成熟的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开展改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