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编制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域的特定经济区为对象,以统筹协调跨行政区域发展为目的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空间细化和落实,是编制区域内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也是区域经济调控的重要依据,具有战略性、空间性和约束力。“十二五”期间,着重对郑汴新区等一些主体功能明确区域、经济联系紧密地区、确需统筹的城镇密集地区等进行规划。区域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并组织编制。
(四)认真做好各省辖市、县(市、区)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省辖市、县(市、区)规划要做到重点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明确,体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各省辖市及巩义市等六个省直管县试点县(市)、重点扩权县(市)要立足本地实际,编制本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必要的专项规划;其他各县(市)要编制本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土地开发利用、城镇体系建设等少量专项规划,并做好与省级规划的衔接工作;各区政府主要是配合所在省辖市编制必要的专项规划,是否编制本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可自行决定。要深化市、县级规划改革,更多地研究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要立足当地实际,谋划提出一批关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有示范作用、促进就业、关系群众生活生产的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以及政策措施有机对接。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安排,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年底前。主要任务是前期准备和调研,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我省“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调研。确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和需纳入国家规划的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一次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阶段:2010年年初到下半年省委提出“十二五”规划建议前。继续深化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形成《规划纲要》框架。组织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县(市、区)研究提出纳入我省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围绕《规划纲要》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全省人民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同步协调重点专项规划、部门和行业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