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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开展疫木检疫监管专项检查活动。从2006年起,每年春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监管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明确检查目的,确定检查区域与内容,提出检查方法和具体要求。
  (五)查处违章企业。在对木材加工企业实施检疫检查的基础上,省林业局要求对违章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单位和个人立案侦查处理。南京市、无锡市相关县区组织公安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
  (六)帮助相关企业使用非松木材料。在规劝相关企业不使用松木电缆盘、松木包装材料的同时,积极向其提供信息或帮助联系用杨木、水杉、池杉、杂树、人造板等制作的电缆盘、包装材料。目前,许多电缆厂和机械厂已不使用松木电缆盘。
  六、落实“灾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紧急通知”情况
  (一)提出贯彻意见。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抓好灾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林发明电[2008]1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我局发出了《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雪灾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林业[2008]5号),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检疫,防止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特别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电缆盘生产厂、电缆厂、包装箱厂的检疫检查,帮助企业使用非松木制作电缆盘、包装箱,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购、加工、利用松材线虫病疫木行为;二是要加大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强调在病害除治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病枝梢的灭虫处理工作,大力推广运用人工捕捉松褐天牛幼虫的方法,降低林间病害传播媒介;三是做好防备,加强新造杨树林病害防治工作;四是严密监测,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全省各地按照要求积极的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开展松木质材料检疫监管工作专项检查。根据我省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国家林业局关于防止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的紧急通知》(林发明电[2008]29号)精神,我局发出了《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松木质材料检疫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林业[2008]30号)。指出检查的目的是确保符合检疫要求的物质快速调运;坚决打击违规收购、加工、利用松木的行为;强化松木检疫监管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的首要地位;提高广大群众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杜绝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人为传播。《通知》中明确检查区域,确定检查范围和方法,要求各地的森防检疫、资源林政、森林公安等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辖区内的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以及木材加工企业和生产利用电缆盘、木质包装箱的企业进行检查。各地在检查过程中,查处了11起违反检疫要求,擅自加工利用疫木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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