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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7月下旬,六合区政府召开了由农林局、发改局、监察局、科技局、财政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及各相关乡镇负责人组成的“六合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各司其责,配合并支持林业部门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工作。
  2、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落实人员责任。在现有的“松木材加工利用企业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将登记范围扩大到所有松林分布区及其毗邻的非松林分布区县级境内的所有可能加工利用木材的企业;制定并实施《对木材加工利用企业检疫监管规定》;对相关企业实行“禁止使用未经除害处理松材及制品的告知制度”,引导企业配合实施并遵守“林业植物及制品调运检疫申报规定”。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实行检疫员对相关企业分片包干进行检疫监管的责任制,同时,要求企业所在地的乡镇农技员协助参与监管工作。对监管工作不认真,严重失职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六合区、金湖县森防部门会同林政、森林公安对境内所有的可能加工利用木材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登记,向每个企业发出“林业植物检疫告知书”和“林业植物及制品调运检疫申报规定”并要求企业负责人签收。六合区、金湖县已分别登记相关企业68个和73个。
  3、加强部门协作,防范疫情人为传播。我局主动与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交通厅、南京铁路分局联系,要求相关部门在木材加工厂执照发放、违规企业执照年审、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材及制品的禁用、木质电缆盘和包装箱材料的运输等方面给予配合。在林业部门内部加强资源林政、森林公安、检疫防治等单位在疫木源头管理,木材加工利用企业监管、违规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合作,每年联合组织开展一次的“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违规收购、加工、利用疫木的行为。
  4、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相关单位守法意识。通过向疫点单位发放松材线虫病防治及林业植物检疫规定材料,向相关企业送达“林业植物检疫告知书”和“林业植物及制品调运检疫申报规定”等方式,宣传材线虫病防治知识及林业植物检疫法规;通过举办培训班、严厉查处违规案件等形式,教育相关企业和人员,自觉遵章守纪,主动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监管工作。
  5、树立服务理念,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我局要求检疫人员在秉公执法的同时,牢记服务宗旨,树立服务理念,主动向企业提供信息或帮助联系用杨木、水杉、池杉、杂树、人造板等非松木制作的电缆盘、包装材料;增加检疫申请申报途径,尽量缩短检疫时间,保障企业经检疫合格的物品流通顺畅。
  6、加强省森防站工作力量。为突出省森防站的检疫职能,促进我省森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省编制委员会同意,将“江苏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更名为“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站”。为解决省森防站人员较少,力量较薄弱的现状,局党委研究决定,近期为省森防站增加一名人员并担任站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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