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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工业局2010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18.加强科技攻关。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力度,继续抓好高承压岩溶水突水机理、冲击地压(矿震)防治技术、高地压软岩巷道的支护技术和低浓度瓦斯利用技术研究等课题攻关,扎实做好全光纤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新技术试验,积极开展瓦斯抽采、排放分离及储存综合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

  五、加强技术管理,提高重大灾害防治水平

  19.认真执行《特别规定》。按照《山东省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意见。继续完善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配齐配强通防、防治水等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依照规定,大、中、小型煤矿技术人员配备必须达到从业人员的5%、4%和5%的要求。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生产技术、各种情形下的生产禁项和停产撤人管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

  20.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局“南昌会议”和“延吉会议”精神,加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示范县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大中型、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在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基础上,狠抓“一通三防”各项技术措施落实,进一步推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突出抓好1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处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特别强调对低瓦斯矿井存在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要严格按高瓦斯矿井管理。继续做好煤矿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推进矿区和全省瓦斯地质图编制,确保顺利参加全国编图技术工作组评审。

  21.加强防治水技术管理。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煤矿防治水规定》,摸清本地区、本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强化矿井水情水害分析排查,落实全省受地表水害、老空水害和承压水害等威胁严重矿井名单,督促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严防溃水、透水、突水事故发生。着力抓好陶枣矿区、肥城矿区、黄河北矿区、新汶矿区等重点区域防治水工作,建立区域联防联动和互保联保机制,制定针对性措施意见,加强汛期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矿井生产安全。6月底前,各煤矿企业要完成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建立健全矿井地质报告、图件和基础台账。

  22.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强监测系统建设和预测预报工作,推广使用好波兰微震监测系统,超前做好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估。对一经确定的冲击地压危险区域,严格落实解危等综合防范措施,有效防止突发性冒顶、冲击地压或矿震灾害。出台《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矿震)防治标准》,为冲击地压灾害研究和防治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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