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陕西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发改产业〔2009〕1992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省管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按照“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促发展”总体要求,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全省产业化项目建设,现将《2010年陕西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把好项目初审关,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附件:《2010年陕西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冯 雷 029-87293670
电子邮箱:87293670@163.com
省财政厅 许养芬 029-87611220
电子邮箱:xuyf@sf.gov.cn
附件:
2010年陕西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省产业引导和结构调整资金是省政府设立的、列入省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用突出重点与面上引导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支持我省一、二、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改造项目,以及具有前瞻性、引导性的产业化项目。
一、资金支持的范围
1、引导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优化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及重点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推进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及结构调整项目;
3、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首台(套)重大装备国产化和创新型生产工艺的示范推广、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点项目;
4、环保装备、能源装备、新能源开发利用、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示范项目;
5、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和管理的循环经济体系建设项目;
6、特色产业及传统手工业开发保护项目。
2010年,资金重点支持第1至第4类项目。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组织实施符合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按照要求申请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其它资金支持的项目、已完成投资的项目不再支持。
二、资金支持的方式
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补助三种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
三、项目申报的条件
(一)属于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和省上的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务院
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精神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