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报送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舟水桥、八七片区廉租住房初步设计的请示》(贵冶建[2009]28号)及有关初步设计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新建廉租住房项目。
二、建设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舟水桥、八七厂。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工程占地面积54322平方米,其中舟水桥圈楼片区9813平方米,舟水桥综合服务楼片区2933平方米,舟水桥李成祥片区4373平方米,八七厂职工棚户居住区372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233平方米,其中舟水桥圈楼片区17546平方米,舟水桥综合服务楼片区4763平方米,舟水桥李成祥片区8922平方米,八七厂职工棚户居住区65002平方米。
A1、A2、A3、A4套型建筑面积分别为49.86、49.48、50、49.76平方米;B1、B2、B3套型建筑面积分别为49.29、49.85、49.12平方米;C1、C2套型建筑面积为49.16平方米;D1、D2套型建筑面积为49.88平方米;E1、E2、E3、E4套型建筑面积分别为49.47、49.47、49.36、49.36平方米。最大单套面积为50平方米。总套数为1940套。
四、原则同意总图布置。
五、工程建筑层数为6层,局部有地下一层。原则同意工程建筑设计。同意住房均采用粗装修标准。
六、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同意工程采用砖混结构,基础采用毛石混凝土条型基础。原则同意工程结构设计,下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七、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设计。
八、原则同意环保、消防、节能设计,下阶段应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
九、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10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请遵照执行。在项目实施中,有关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并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报我委及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