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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江苏省商务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函
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江苏省商务
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函
(苏统法〔2007〕43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江苏省商务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实施此项调查制度,有效期至2009年6月底。在正式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调查制度报我局设计管理处备案,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汇总数据报我局社会科技与服务业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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