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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江苏省劳动保障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江苏省劳动保障
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苏统法〔2008〕10号)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建议联合下发江苏省劳动保障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厅实施劳动保障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期至2010年3月底。在正式布置前,请将有关文件及调查制度报我局设计管理处备案,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汇总数据报我局社会科技与服务业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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