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纳雍县金蟾灌溉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改局:
你局会同地区水利局上报《关于上报纳雍金蟾水库灌溉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毕地水计[2008]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纳雍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项目区农业灌溉用水保证,兴建金蟾水库灌溉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为:解决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保证灌溉纳雍县羊场乡、姑开乡、锅圈乡和维新镇7.2万亩耕地,同时可解决5.1万人和1.5万头大、小牲畜的安全饮水。水库正常蓄水位1778m,死水位1764m,总库容1064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面板堆石坝、溢洪道、放空洞、输水管道等引流工程。
三、工程静态投资估算为17899.80万元。
四、可行性研究阶段,请按项目法人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尽快组建项目法人;按照《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规定,开展实物指标调查期工作,深入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在充分征求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妥善落实移民的安置去向和就业途径,确保移民搬迁后生活水平不降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预审、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审查审批、招标方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