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各市卫生局召开本市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中期总结会,对本市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总结评估,并于2010年10月底前将中期总结评估材料报省卫生厅。
  3.省卫生厅组织对各市及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和评估。
  ㈣试点工作评估总结(2011年11月-12月)
  2011年12月31日前,省卫生厅组织对各试点单位临床路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总结,召开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部署下步临床路径管理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节约医疗资源、降低医药费用的有效抓手,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我省乃至全国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卫生部和我厅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工作评估,确保各项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㈡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试点医院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选择本院有代表性的专业和病种,并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各病种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并严格落实科室和医务人员工作责任,严格奖惩,做到指标到人、责任到人。试点过程中,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要加强对试点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我厅也将适时组织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临床路径管理是一项全新的管理模式,国内外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很少。各试点医院要在试点工作中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研究建立我国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的制度和工作长效机制积累宝贵经验。各地各单位试点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

  附件:1.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及试点专业申报表
  2.临床路径试点专业目录

  附件1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及试点专业申报表

  --------市卫生局(医院)   申报时间:--------

地 区

申请试点医院

申请试点专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