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南南铝箔有限责任公司20kt/a高精度包装铝箔及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8〕602号)
南宁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核准广西南南铝箔有限责任公司20kt/a高精度包装铝箔及深加工技改项目的请示》(南经报〔2008〕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广西南南铝箔有限责任公司20kt/a高精度包装铝箔及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核准。
二、项目的主要内容:在南宁市亭洪路55号现有厂区内,新建生产厂房及仓库建筑面积27920平方米;建设高精度包装铝箔及深加工生产线,并对公用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其中引进铝箔粗轧机、铝箔精轧机、家用铝箔生产线、分卷机及工作辊轧辊磨床等进口设备,新增合卷机、退火炉、空压机等国产设备;新增年产2万吨包装用1000、3000、8000系高精度包装铝箔(厚度范围:0.0055~0.2mm)、5000吨铝箔包装容器等产品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42004万元,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9641万元(其中外汇3258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2363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10000万元,企业自筹解决2964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四、该项目属于《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三类制造业第十六项金属制造品业第
3条“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的外商投资项目,请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五、项目申报单位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手续。并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月将项目实施进度报我委重工业处及统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