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划纲要送审阶段 (2010年9月~2011年2月)。
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 “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建议精神,在规划框架的基础上形成规划纲要 (草案)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纲要 (草案)送审稿。将规划纲要 (草案)送审稿报送省政府常务会并省委常委会讨论,提请省政协协商、省人大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主要工作及要求
为确保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确定重大研究课题。对涉及改革、发展、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是理清发展思路、保障规划内容科学性的基础。要科学确定研究课题,采取发展改革委组织、直接委托等方式开展研究。
(二)强化规划培训。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积极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总体要求,针对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理清发展思路。
(四)研究提出基本思路。研究提出基本思路是2009年规划工作的主要任务,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在12月底前研究提出各自的 “十二五”思路,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为2010年初召开的全国 “十二五”规划东北地区片会做好准备。
(五)组织编制专项 (或区域)规划。结合长吉图专项规划工作,组织编制重点领域专项 (或区域)规划。规划目录由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报省规划领导小组审定。规划编制按前期研究、基本思路和规划起草3个阶段统筹安排。
(六)加强规划衔接。专项 (或区域)规划、市 (州)和县(市)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前期研究和规划文本起草阶段,分别与总体规划搞好衔接。同时,还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省九次党代会目标相衔接,与东北振兴规划、长吉图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协调,确保各级各类规划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七)强化规划咨询。要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组建 “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在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应阶段,组织召开研讨会、咨询论证会和听证会,对规划进行评估和指导,促进规划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八)加强规划宣传。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针对不同阶段的需要,突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面向社会征集意见等多种形式,扩大舆论宣传,强化信息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