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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照明LED应用技术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照明LED应用技术指南》的通知
(苏建城〔2009〕412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市政公用局,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当前,发光二极管(LED)灯具正逐步进入城市道路照明领域,为正确引导LED在道路照明中的应用,促进节约型城乡建设节能减排,我厅制定了《江苏省道路照明LED应用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道路照明LED应用技术指南》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江苏省道路照明LED应用技术指南

  1 总则
  1.1  LED路灯已经进入道路照明领域,但目前尚无统一的产品应用技术标准,为使LED路灯应用能够满足道路照明的要求,创造良好视觉环境,保障交通安全,美化城市环境,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为LED路灯在我省道路照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应用提供技术指引。
  1.3  本指南参考国家、行业和企业相关标准,结合产品目前实际水平和试用实测数据制定。

  2 一般要求
  2.1  注重城市道路照明的功能性效果,防止牺牲照明质量的盲目应用。
  2.2  从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综合考虑,实现运行安全稳定和维护简单方便。
  2.3  改造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不应超过LED路灯的寿命期。
  2.4  项目应进行科学合理的节能效益计算及经济评价,实行专项验收和跟踪监测。
  2.5  产品各项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通过相应的检测鉴定。

  3 灯具要求
  3.1  外壳表面及内部应平整、光洁、无缺陷,无危及运输、安装、使用、维护人员安全的尖角或毛刺等。
  3.2  安全防护性能应符合《灯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GB7000.5)、《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7000.7)的有关规定。
  3.3  在下列自然条件下应能长期安全稳定工作:环境温度-20~+50℃;相对湿度10%-90%(25℃±5℃)。
  3.4  光源及驱动部分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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