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信保障组(召集单位:临汾移动分公司)
组成单位:临汾移动分公司、市广电局、临汾联通分公司、临汾电信分公司、临汾铁通分公司、临汾市长途线务局。
主要职责:临汾移动分公司、临汾联通分公司、临汾电信分公司、临汾铁通分公司、临汾市长途线务局负责通信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通信,保障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通讯和信息畅通;开通地震现场应急移动通信网和集群电话,保障现场指挥部与现场工作队、救援队、医疗队等救灾队伍间的通讯畅通;市广播电视局组织抢修广播电视设施,迅速恢复并保障正常运行,及时传播救灾信息。
(5)物资供应组(召集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组成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石油公司。
主要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地震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和储备的综合管理;市经委负责组织生产和调拨救灾急需物品;市民政局负责调拨灾区简易安置物品;市商务局负责储备、调拨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市粮食局负责解决与调运救灾粮食;市质监局负责救灾物品的质量监管;市石油公司负责调拨、供应油料。
(6)灾民安置组(召集单位:市民政局)
组成单位:市民政局、市外事旅游局、市红十字会、市财产保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侯马海关、侯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职责: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的转移、安置、救济,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接收、发放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负责遇难者尸体的妥善处理;市外事旅游局负责组织疏散安置灾区游客,协调国外来华救援、新闻采访及科学考察等人员的接待与安置,协助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市红十字会负责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市财产保险公司、市人寿保险公司负责灾后理赔;侯马海关负责办理国际救援物资的入关手续;侯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入境救援物品的检验检疫。
(7)基础设施与工程抢险组(召集单位:市建设局)
组成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临汾供电分公司、市人防办、市文物局。
主要职责:市建设局负责组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路政照明等市政设施的抢、排险;市建设局、市规划局负责灾区建筑物的安全鉴定;市水利局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排险;临汾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电力系统的抢、排险,并确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用电;市人防办负责组织特殊工程、灾种的抢、排险;市文物局负责文物建筑设施的安全。
(8)次生灾害工程抢险组(召集单位:市安监局)
组成单位: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和交警支队、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主要职责: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次生灾害的抢、排险,并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安全的监控;市煤炭局负责组织矿山抢险救灾;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组织火灾扑灭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救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故的抢险救灾,并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通,维护交通秩序;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预测预报;市环保局负责紧急处置饮用水源和环境污染危害;市质监局负责对灾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和组织抢修。
(9)治安保卫组(召集单位:市公安局)
组成单位: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司法局。
主要职责: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市武警支队负责首脑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品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市司法局负责司法系统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
(10)地震工作组(召集单位:市地震局)
组成单位:市地震局、市科技局。
主要职责:市地震局负责震情监测预报、震情趋势判定、灾情速报和通报,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保障,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应急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区震害调查、损失评估,组织灾区民用建筑物安全鉴定,市内发生4级以上地震时负责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助震区人民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地震应急技术创新、攻关研究。
(11)财务管理组(召集单位:市财政局)
组成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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