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八十中学分校等3所学校终止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京教函[2009]738号)
朝阳区教委:
你委《关于北京市第八十中学分校终止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朝教办〔2009〕33号)、《关于北京市陈经伦中学分校终止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朝教办〔2009〕34号)、《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外国语学校终止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朝教文〔2009〕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市第八十中学分校、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分校、北京市朝阳区外国语学校于2009年12月31日起终止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基〔2007〕15号)精神,结合学校转制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你委要指导学校全面总结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助学校及时办理变更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法人登记,并缴回《北京市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二、严格履行所拟定的各校转制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学校党政工团、人事关系、校舍财产及相关管理的衔接工作。有关学校自主聘任教师问题,鉴于目前我市暂无相关政策依据,你委要审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