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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城郊结对共同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稿)》的通知

  结对园双方要成立“城郊结对”工作专项组,将结对工作纳入本园工作管理和工作计划中;结合本园实际,形成可行、高效的工作流程,实现管理团队、教学团队、教师个体多层次、全方位的结对。

  (二)实施步骤

  1.确定“城郊结对”双方幼儿园

  甲方为本市优质幼儿园,由各区县教育局推荐区域内优质幼儿园参加“城郊结对”项目,每区县推荐2-3所幼儿园。

  乙方为郊区农村二级或民办三级幼儿园,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区域内二级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按需申请,每区县原则上报3所幼儿园。

  2.“城郊结对”双方制定实施方案

  “城郊结对”双方在结对前均需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甲方根据“城郊结对”工作需要,将办园思想和目标、办园先进经验和特色等进行总结;乙方要对本园办园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自己的办园背景和条件、教职工队伍情况、生源及家长,所在社区资源、已有的办园经验、成绩、不足之处,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在此基础上,“城郊结对”双方以提高办园质量为核心,提升教师和保教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城郊结对”工作的切入口,聚焦重点问题,并细化成为项目、内容、方法、途经、预期成果、实施时间和自我评价指标等。

  双方签订结对交流项目协议书,并将以上内容纳入双方园所学年工作计划。

  3.结对的内容和时间

  结对内容:园务管理、课程改革、保教工作、教师培训等四个方面,具体包括办园思路、园所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完善、课程开发、教学改进、家园共育、教师专业发展等。

  结对时间:2010年1月-2013年1月。

  (三)结对形式

  1.根据“城郊结对”双方确定的项目内容,可采用互派教师到对方园所“支教”、“挂职锻炼”、师徒结对、现场带教、各类现场活动示范观摩、科研课题指导等形式,也可以采取委托管理或合作办园等形式。

  2.“城郊结对”双方可以是教育对口交流合作区县,也可以是其他区县,采取自由选择结对和指定结对相结合的方式。

  (四)经费保障

  1.各郊区县应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根据事业发展的需求,足额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和城郊结对工作,促进郊区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2.各中心城区要把支援郊区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要积极开展学前教育城郊结对工作,并统筹区内人力、物力和财力,对结对区县和幼儿园给予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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