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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推进全省出口基地建设的工作意见

  (四)建立完善出口基地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联系,完善出口基地推进工作协调联系机制。建立各类出口基地的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交流政策信息,协调处理出口基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措施,在出口基地建设指导、产品认证、质量体系建设、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密切协作,为出口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氛围。

  四、扶持措施

  (一)完善出口基地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商务部及我省的有关政策效能,给予出口基地一定的支持与倾斜。设立出口基地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建立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产品研发与技术改造、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地方外经贸局开展出口基地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财政、金融、保险等支持措施,积极帮助出口基地企业争取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其它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支持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支持。

  (二)支持开展自主研发和创建出口品牌。鼓励出口基地开展自主研发,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档次。帮助出口基地中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优先争取研发和技改贴息资金。鼓励出口基地开展品牌建设,指导出口基地开展境外商标注册等品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出口基地品牌的宣传推介,对具备条件的基地企业争取申报优先安排品牌发展资金及省出口品牌扶持资金,使出口基地成为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建设的载体和出口新增长点。

  (三)帮助开拓国际市场。为出口基地提供更多的贸易机会,在广交会、华交会、农洽会等重点展会展位分配上适当倾斜,设立出口基地专区进行集中宣传与展示,提高出口基地的知名度。积极开展出口基地境外促进推广,鼓励基地企业参加国际知名专业展览会,进行境外广告宣传、知识产权备案、专利申请、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对基地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和市场推广给予适当资助,参加省外经贸厅和商务部组织的国际展览会给予重点倾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出口基地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网络,提升服务品质,实现国际化经营。

  (四)完善服务措施。强化外贸公共信息服务,以省外经贸厅政府网站为载体,建立“出口基地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市场动态、技术指南、行业预警、数据统计、贸易摩擦等有关信息,为出口基地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咨询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知识产权护、技术贸易壁垒应对的咨询与辅导,针对出口基地开展专项培训,增强出口基地自主维权的意识和有效应对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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