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扶优扶强的原则。优选产业特色鲜明、集聚程度高、市场占有率大,在创新能力、产业集群建设等方面均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相关产品产销量居全国先进行列,出口规模特别是一般贸易出口占全省同类产品较大比重的产业集群。在基地建设过程中,注重引导基地企业做强产品群、拉长产业链,优选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地区基地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重点扶持,帮助其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优化布局的原则。结合全省产业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各地区的基础条件和发展实际引导出口基地建设,更有效地发挥出口基地对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苏南地区可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为主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新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苏中地区可重点发展医药、船舶和先进制造业产品出口基地;苏北和沿海地区可重点发展外向型农业出口基地。
(四)省市共建的原则。出口基地建设过程中,省外经贸厅将着力在贸易促进、商务环境方面对基地企业进行支持引导,进一步密切和基地企业、当地政府的联系。地方政府具体负责推进基地的建设,制定产业规划和相关扶持配套政策。省市联动,优势互补,共同协作,实现地方经济与基地建设的双赢发展。
三、出口基地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出口基地建设的指导。制订全省各类出口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提出出口基地建设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明确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具体政策扶持措施。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各类出口基地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出口基地的申报和认定标准、考核和管理的办法,确保出口基地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出口基地和基地企业的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出口基地和基地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建立多层次的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机制。推进现有的国家级出口基地的建设,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和产业板块申报国家级出口基地,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的国家级出口基地。在现有的省级摩托车和船舶出口基地、软件园和软件出口联盟,以及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省级出口基地。鼓励各地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确定本地区的出口基地,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逐步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互动的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机制。
(三)推进出口基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促进当地政府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加快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为基地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品检测的技术创新平台,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营销服务的商务平台,提供业务咨询、交流、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信息服务平台,形成与出口基地相配套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增强出口基地的集聚效应。